1.串通涨价的专家解读

2.急! 哪里可以知道最近几个月每天的油价

3.《新财富首席解读——石油化工行业》:需求回暖支撑油价,后市重点关注OPEC+动向(建议超额配置)

4.食用植物油征收消费税吗

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解读全文_成品油 价格 调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院决策部署,使市场在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国家生产力布局,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二、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

(三)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森林经营和伐管理制度,开展森林科学经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权承包关系,放活林地经营权,鼓励林权依法规范流转。鼓励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还林林地林权依法流转。减免林权流转税费,有效降低流转成本。

(四)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在严格保护森林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生态建设项目。对社会资本利用荒山荒地进行植树造林的,在保障生态效益、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

(五)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稳妥推进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

(六)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加快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加快在国内试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汇交易,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者参与碳配额交易,通过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有效促进环保和节能减排。

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

(七)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资产由农业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社会资本愿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八)保障农业、水利工程投资合理收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设施和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与国有、集体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获取供水水费等经营收益;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可对工程建设投资、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助,并落实优惠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等,可依法继承、转让、转租、抵押其相关权益;征收、征用或占用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九)通过水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快建立水权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各地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等方式优先获得新增水使用权。

(十)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促进农业节水。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并根据供水成本变化及社会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推行两部制水利工程水价和丰枯季节水价。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十一)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转变。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市县、乡镇和村级污水收集和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和运营,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

(十二)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可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将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十三)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中小城市,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选择若干具有产业基础、特色和区位优势的县城和重点镇推行试点,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入市场机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加快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企业运营进行合理补偿。

五、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

(十五)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基金规模。充分利用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按照市场化方向,不断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向地方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按照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资者权益,推进蒙西至华中、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引进民间资本的示范项目实施。鼓励按照“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车辆段上盖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十六)完善公路投融资模式。建立完善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完善收费公路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和维护资金。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十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展“航电结合”等投融资模式,按相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航电枢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内河航运设施等。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盈利状况较好的枢纽机场、干线机场以及机场配套服务设施等投资建设,拓宽机场建设资金来源。

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

(十八)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业主招标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在确保具备核电控股资质主体承担核安全责任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风光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和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进入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领域。

(十九)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电网工程。将海南联网Ⅱ回线路和滇西北送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项目作为试点,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储能装置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二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参股建设油气管网主干线、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控股建设油气管网支线、原油和成品油商业储备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运煤干线和煤炭储配体系建设。国家规划确定的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二十一)理顺能源价格机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2015年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气源价格,落实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政策。尽快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调整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价格市场化。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梯级效益补偿机制,适时调整完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

七、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十二)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尽快修订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研究出台具体试点办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大力发展宽带用户。推进民营企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促进业务创新发展。

(二十三)吸引民间资本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推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民间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发展。

(二十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民用遥感卫星数据政策,加强购服务,鼓励民间资本研制、发射和运营商业遥感卫星,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卫星导航地面应用系统建设。

八、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

(二十五)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立医院丰富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事业单位改制,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机构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变为养老机构。

 (二十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尽快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各级逐步扩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等购买服务范围,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二十七)完善落实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十八)改进社会事业价格管理政策。民办教育、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教育、医疗机构相同的价格政策。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除公立医疗、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按照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外,其他医疗、养老服务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由地方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九、建立健全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二十九)推广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引导,在公共服务、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切实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健全PPP模式的法规体系,保障项目顺利运行。鼓励通过PPP方式盘活存量,变现资金要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三十)规范合作关系保障各方利益。有关部门要制定管理办法,尽快发布标准合同范本,对PPP项目的业主选择、价格管理、回报方式、服务标准、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接管以及评估论证等进行详细规定,规范合作关系。平衡好社会公众与投资者利益关系,既要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又要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十一)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和投资者应对PPP项目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商业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合同设计,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形成由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三十二)健全退出机制。要与投资者明确PPP项目的退出路径,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行。项目合作结束后,应组织做好接管工作,妥善处理投资回收、资产处理等事宜。

十、充分发挥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三)优化投资使用方向。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四)改进投资使用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抓紧制定投资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投资安排行为。

十一、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三十五)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等担保创新类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十六)推进农业金融改革。探索取信用担保和贴息、业务奖励、风险补偿、费用补贴、投资基金,以及互助信用、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农林业企业的融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三十七)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加大对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为生态环保、农林水利、中西部铁路和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三十八)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使用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内的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十九)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资产支持等融资工具,延长投资期限,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推动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项目建设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建立规范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支持地方依法依规发行债券,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院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快重点领域建设,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让社会资本了解参与方式、运营方式、盈利模式、投资回报等相关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院报告。

附件:重点政策措施文件分工方案

详解国发60号文全文内容

详解国发60号文全文内容

国发60号文附件

2014年11月16日

串通涨价的专家解读

在沈阳受小麦等原材料持续上涨的影响,酱油价格普遍上涨20%左右,原来4元的拓东一级咸酱油,现在已经卖到4.8元了;而至5月下旬,成品油价格已在一年间上涨幅度超过30%。与此相关联,国内不少地方出租车价格也水涨船高:原来卖两元一斤的苹果现在涨到三四元一斤;甚至平时不起眼的白糖,也涨价了;另外一些蔬菜、牛羊肉也在不同程度地涨价……

而菜价涨跌互现,尖椒、青椒、云豆等少数品种价格高于去年,、土豆、韭菜、胡萝卜等价格低于去年,蔬菜的整体价格水平低于去年,供应总量与去年持平,基本满足市民消费需求。

2.日常用品类:

商品的涨价像传接力棒一样,纸巾、毛巾类商品也偷偷跟着涨价。

我从一个超市负责人处得知,超市方已经得知厂家的通知,后期纸巾、毛巾等部分商品价格将上调10%。目前,维达、心相印、清风等多种品牌的10只装卷筒纸,市场价格在15—23元。到时,这些商品的价格标签将进行微调,价格几乎都涨到20元以上。据介绍,纸巾涨价与纸浆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有关。受到去年旱灾、霜冻等各种自然灾害影响,国内林木减产,直接导致木浆涨价;另一方面生产成本、劳动力成本增加,加重了纸巾生产企业的造纸成本压力。

3.汽油:

目前沈阳汽油价格为:90#汽油4.35元/升,93#汽油4.65元/升,#汽油5.1元/升。

目前,我国成品油的定价机制是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换句话说,我国的成品油价格是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而制定的价格。世界范围内汽油价格的上涨也影响到沈阳汽油的价格。

4.房价:

沈阳原来城市人口中下岗人员比较多,收入比较低,所以沈阳的房价调控一直很严,做的不错,经济发展不错,而且最近十多年来,依靠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经济建设,不需要靠房地产来提升GDP,还有个原因就是沈阳作为东三省的集散中心,大量再就业人员和外来人员也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比照小城市的吃拿卡要现象也少些,所以房价照同等规模大城市相比并不高,但仍旧年年呈现走高的趋势。 总之,全国城镇居民8大类消费支出中,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5.8%,但不同的居民食品支出的比重差别较大。10%的高收入户和10%的最高收入户其比重分别为33.4%和27.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4和8.5百分点;而10%的低收入户和10%的最低收入户食品的消费比重分别达43.5%和46.3%,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7.7和10.5个百分点。因此,从数据可看出,食品价格的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影响是最大的。 从价格下跌的衣着、交通通信、教育文化类消费比重看,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比重37.4%,而10%的高收入户和最高收入户的消费比重分别为38.4%和44.9%,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和7.5个百分点。从低收入群体看,10%的低收入户和最低收入户的消费比重分别为30.9%和27.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5和9.6个百分点。 因此,从以上数据可看出,在商品价格的下跌中,得到实惠最多的是城镇居民中的高收入群体。而低收入群体由于消费比重低,相对而言,价格下跌的实惠则得到较少。

在目前的消费市场中,小轿车在降价,电脑、手机在降价,平板电视在降价。电信资费也在降,药价也在降,而且降了二十多次。总体归结为:消费需求弹性越小的涨得越多,弹性越大跌得越多;性、基础性产品涨的多,电子类、科技类产品降的多;米袋子、菜篮子涨的多,高档消费产品降的多。 (二) 具体影响

从宏观的角度看,由于部分商品价格上涨,特别是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禽蛋、鲜菜、汽油、柴油、石油、液化气等商品价格仍保持在高价位上运行,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6%,影响了农民人均多支出186元。这些都必然影响了居民的消费信心和心理。人民手中钱越来越不值钱,纸币贬值,存款所代表的实物量少了,势必影响人民经济生活和社会经济秩序,人民购买力降低,影响人民消费心理,商家难攻消费者荷包,消费市场不活跃 。

但涨价幅度大的恰恰是低收入群体支出比重高的商品,而降价幅度大的也恰恰是这一群体支出比重低的商品。因此,可以说对于城镇低收入群体而言,是一方面要承受涨价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较少或难以享受到降价带来的好处。对这一反差现象,理应受到有关方面的极大关注。另外,更值得注意的是,高收入阶层既消费了粮油肉,也购买享受型、科技类高端产品,在承受涨价负担的同时,也获得降价的好处,两者相抵,得益大大高于支出。比如买车,原价20万元现在只需18万元,这2万元的“额外”收益,可以弥补多少个月家用的“额外”支出。相反,低收入群体维持生计原已有些困难,应付一日三餐之后,无力购买其他,甚至需动用积蓄来度日,使原本买电脑的泡汤,于是,只承受涨价的痛苦,却得不到降价的好处。这就是当前物价涨跌的对不同人的不同感受与影响。因此,从价格的涨跌和居民消费比重的分析,不难看出,面对涨价,哪些人的承受力强些、哪些人承受力弱些?在涨跌之中,谁的利益受损最大,谁的损失小些,谁不仅没有损失反而得益呢?在社会分层日益明显的今天,富人群体与穷人群体的存在是客观事实,而他们对消费品涨价的承受力差别很大。为应对“开门七件事”,每月多开销几百元,对富人来说,压力不明显;对只有千把元收入的家庭来说,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对城镇的大多数中等收入阶层来说,其实也不轻松。(三) 物价上涨问题的原因分析

后文调查问卷中的最后一题实际上是我做调查前做的一些总结。供需失衡、成本拉动、国内投资过热、国际贸易失衡、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归根结底,都是我国通货膨胀的现状造成的。

其次流动性过剩,再次是之前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滞后反应。

(四) 我们应该如何应对物价上涨

目前,让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物价居高不下。近期的物价快速上涨,已经形成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的较大压力和紧张心理,居民消费信心指数高位回落。遏制物价,使上涨来得缓慢一些,做好应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生活,已成为当务之急。 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想方设法尽量减轻这一部分人的生活负担。同时,要减少物价过快上涨对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的负面影响,切实将改善民生落到实处,要在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较多时,及时取调整社会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有三个应对之方,一是加速人民币升值;二是加速提高劳动力价格,增加社会公共,以解决国内消费需求不足和贸易顺差过大的问题;三是保持股市平稳发展,发挥股市吸纳过剩流动性的作用。 同时,保持股市稳定发展对当前经济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股市的稳定向上发展,可以吸纳大量过剩流动性,对防止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有好处。如果当前股市出现暴跌甚至发生股灾,那么,对当前经济无疑是雪上加霜。股市吸纳的大量流动性必然会一方面流向储蓄、其他理财产品,另一方面将会流向房地产以及其他商品上面,将推动房地产价格以及物价继续走高。因此,要建设好股市,防止股市的大起大落,使股市成为良好的投资资金与消费资金的蓄水池,较好地吸纳当前过剩的流动性。

急! 哪里可以知道最近几个月每天的油价

国家发改委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和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其主要打击对象为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如何看待这个现象?是否违反《价格法》?如何处罚?某网站对有关专家进行了访谈。

嘉宾:

赵鹤冲 北京市价格协会秘书长

邱宝昌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

统一涨价涉嫌违反《价格法》

网:国家发改委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和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其主要打击对象为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为什么发改委如此着急?检查后如何打击?

赵鹤冲:这检查是很正常的,检查它也不是说每项在什么的话,我们都要进行检查,检查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不是说因为什么了,我们就要查。

邱宝昌:当时我为什么要给发改委致函,认为统一涨价涉嫌违反《价格法》呢?我认为是这样,原来看到牛奶搞南京宣言声明也没有声音,马上快餐店也要搞,这种做法纷纷效仿,有的是协会,有的是几家企业联合在一起讨论协商,这样我认为是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应该出面制止,应该要认定它,应该有一个声音。所以这一次致函以后,我看的声音是很强有力的。

如果不发这个通知没有声音的话,这以后是连锁反应,后果堪优。今天这个协会,明天那个协会,今天这两个企业,明天那两个企业,那我们这个市场的价格秩序就非常的混乱,到一定时候调控就很难了。所以有这种苗头,应该把这种乱的苗头要扼杀在摇篮当中。

判定需要时间

网:既然涉嫌违法为什么不立即查处呢?

赵鹤冲:价格法的制定都是在国家发改委,认定是否违法有个调查取证的时间。

邱宝昌:它也有一个过程,它是不是违法现在我们还不能说,只能说是涉嫌,经过有关部门查处认定以后还能说合法还是违法,我们是建议来查处和认定。

网:如果是企业的单独提价,就不存在法律风险。那么如果企业分开涨价呢?

邱宝昌:只要有协商,分开不是同时,只要有协商,市场价格暗地里不是公开的,有可能是这样,不要能够查到,只要通过协商来定价。

只要你通过开会协商或者互相讨论怎么定价,这样的话即使不公开这样查处,也都是违法的,不允许的吗,但是难度大。

网:取证难度挺大的,比如它们形成一个攻守同盟那就不好了。

邱宝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首先你明目张胆都不查的话,那不更难查吧,只要有声音不允许这样,法律上是有刚性的,是有强制力的,你只要违法了就要处罚你。现在如果涉嫌违法都没有声音,人家不都效仿吗?如果私下里没有查到也没办法,如果查到了确实是通过私下协商定价的话肯定受处罚的。

协商定价不是真正反映成本和供求

网:近期垄断行业,比如电力行业和石油行业也纷纷要求涨价,如何看待?

赵鹤冲:这些商品的价格,管理权限都是在中央,也就是在国家发改委,地方是没有权力的,所以这一块究竟应该是什么呢?是调还是不调,还是应该怎么着,怎么考虑,都应该国家发改委它那儿做解释。

邱宝昌:我讲一个观点,为什么我关注方便面价格,它是食品价格,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这个价格一涨价,与老百姓基本消费生活有关的价格涨价容易起连锁反应,有的企业趁机哄抬物价,所以民生的问题必须得到关注。

另外,企业本身涨价无可厚非,原材料涨价了,人力成本涨价了,企业自主定价为什么不能涨价,可以涨价,涨价的理由根据什么,根据成本和供求关系。但是现在通过协商定价就不是真正反映成本和供求关系了,可以操纵价格了,你有市场垄断地位,乱用市场垄断地位、优势地位就不行了,它一串通有联盟,消费者权益就受到损害了。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受到损害了,价格和价值不相符,不是市场定价的机制,而是通过同盟谋取高额的利润的定价,必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的声音还是非常强的声音,我认为规范这个市场是有好处的。所以第一我是非常欢迎的,也非常认可的。

如何处罚?

和讯网:目前,国家法律对此类价格联盟的处罚力度非常小。之前对很多价格联盟的处理也是不了了之。因为法律虽然写着反对价格垄断,但在操作中,还没有见到任何一起价格垄断被制裁过。对价格垄断的制裁为什么没有很好的实施?应该如何监督?

邱宝昌:相关处罚有,根据《价格法》40条有规定,第一没收违法所得,停止这种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可以吊销执照。 至于在实际中如何执行这属于部门的职责了。 叶檀:不要指责日化巨头涨价

市场传闻,宝洁、联合利华、立白、纳爱斯四大日化品牌商品下月将集体涨价,掀起轩然大波。从法律到消费者权益维护方面,都有人提出质疑,新华社更是连发五篇文章,指责大型企业窜通涨价——是可忍孰不可忍?

对企业的道德谴责无法代替理性的分析,责怪企业涨价不如责怪全球央行的负利率政策,宽松的流动性是石油等基础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罪魁祸首。

目前为止,全球流动性仍在泛滥,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使全球原油价格站稳在每桶100美元附近,而中国到现在都处于负利率状态,宽松的流动性直接导致两大结果:通胀预期挥之不去,所有与石油相关的原材料价格全部都大幅上升。期货市场绝大部分是不交割的交易单,说明目前的石油价格上升是流动性过剩的产物,而不是实体经济的真实需要。

日化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联合利华大中国区副总裁曾锡文向媒体表示:“日化行业所用的原料大部分是石油的副产品,目前国际油价已从去年的50美元/桶涨到了现在的100多美元/桶,石化类产品价格上涨了60%,植物油价格上涨了50%~60%,无机盐价格上涨了40%~50%,而运输物流成本也比去年同期上涨了不少。”

笔者恰巧在上周与某家中型日化产品的董事长见了面,被告知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50%以上,大宗的洗发水等产品如果不涨价,就是赔本赚吆喝,目前之所以还能支撑,主要是因为去年囤积的原材料消化了部分成本。可见,这一轮涨价是大企业涨价在先,随后中小型日化企业必然跟涨。

上一轮日化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是在2008年年中,恰好处于全球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之前的通胀全面恶化之时,而现在,我们显然又看到了全面通胀的阴影。

下游的日化企业日子难过,上游的原材料巨型企业过上了繁花似锦的好日子。根据2010年年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巨头,总利润达到265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石油净利约1400亿元、中海油544亿元、中石化707亿元,涨幅分别为35.6%、84.5%和12.8%。

并不奇怪,在中国成品油价格已经到达历史最高点的时候,石化巨头们仍然以原油价格上涨、炼油亏损为由,继续游说成本油价格上升。上月,受国际油价上涨影响,发改委已宣布上调汽、柴油价格,汽油价格升幅约为4.5%,柴油价格升幅约为5.0%。据某银行[12.84 -0.62% ](601166,股吧)测算,此次油价上调效应在工业生产中完全传导、释放后,将带动PPI环比上升约0.3个百分点,带动CPI环比上升约0.2个百分点。

事实上,不仅成品油价格上升到历史最高位,石油衍生品价格也在大涨特涨,如丙烯、环氧丙等产品的价格也在节节上升,直接推高了下游企业的原材料价格。一轮由货币流动性过剩推导的通胀已经传导到下游产业链,包括粮食、日化品等在内的所有企业的价格都处于上升通道之中。

此时,最应该受到谴责的是包括美联储、中国央行在内的全球主要央行,正是这些央行不负责任地大规模货币发放行为导致全球流动性失控,全球通胀预期进一步恶化。其次,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中石化、中石油等石化巨头,这些巨型央企存在的最大理由是在关键时刻保持经济稳定,但现实已经证明,这些企业往往在通胀预期恶化的时候火上浇油。

不指责宽松的货币政策,不指责石化巨头们火上浇油,一味指责下游的日化企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无疑是杮子单捡软的捏。因为他们不敢指责央行,不敢指责大型央企,却对下游企业的价格说三道四,难道是想让下游企业扛住所有的通胀成本?如此欺软怕硬的结果是让全部的下游企业破产。

当然,我们不怀疑有些巨型企业在价格方面可能会互相通气,但在这方面法律有严格的约束,照章办事即可。《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如果有确凿的证据,严厉处罚就是。

发改委在对窜通上涨农产品价格的经销商进行了处罚。没有不怕发改委的商家人,除非是放弃中国这个大市场。

去年7月,发改委通报了山东省某经销商囤积大蒜,哄抬价格被处以10万元罚款;河南省中牟县当地冷藏保鲜协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大蒜冷藏收费标准被处以8万元罚款;广东省广州市大鹏物流2号仓西一库某经销商哄抬绿豆价格,被处以2万元罚款。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操纵绿豆市场价格,被处以法定最高处罚额100万元。发改委的重拳出击让价格短期下降,但此后绿豆仍存在小幅上涨,说明除了窜通涨价之外,还存在货币与成本因素。

处于产业链后端的企业不掌握营销渠道,窜通涨价成本极高,并且,产品替代效应强,即使大品牌窜通涨价,质量好的民族品牌就可以逢低扩大市场,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竞争性强的下游企业不会使出涨价的招术。

斥责企业必须分清原委,否则,我们就是在处罚市场本身,而放过了制造通胀的部门与企业。我们指责市场行为,很有可能是在为损害市场的货币与垄断行为脱罪

《新财富首席解读——石油化工行业》:需求回暖支撑油价,后市重点关注OPEC+动向(建议超额配置)

燃油税掩盖油价下降呼声 元旦前百姓每天多付5亿元

12月5日傍晚,发改委等4部位公布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至此燃油税“择机”14年后终于正式露面,本次征求意见日期截至12月12日,自公布之日至征求意见截止仅有7个自然日,征求意见之后,四部委将根据征求的意见形成正式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对于燃油税税额确定的方式,《征求意见稿》里的内容是: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各方对此方案有赞同的有批评的,各方各面的影响都有被提到,然而,有一种观点却格外让我关注,那就是:既然方案确定了,也就是认可了油价可以在目前的油价下再下调增加的税额的额度,也就是说汽油可以下调0.8元,柴油可以下调0.7元。那么既然这样,为何不立即先降价,然后到1月1日再执行新的燃油税政策?而让石油巨头继续“理所当然”地赚取这块超额利润

国际原油价格最近一段时间大幅下跌,从7月度最高点147美元跌到日前的最低40美元,然而国内的成品油价格自从6月20日调高之后就一直未能下跌,“要求成品油价降低”的呼声日益强烈。

那么目前国内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根据中国能源网执行副总裁、信息总监韩晓平的计算,按照今年11月国际原油期货价格降至53美元/桶为标准计算,国内的成品油的理论油价应为2.93元/公升。而2.93元/公升的理论油价,基本等同于2004年5月时的情况,实际上国内零售价格是3.46元/公升,这意味着如果现在油价降至3.46元/公升,目前,中石油、中石化至少能维持2004年5月的盈利水平。而实际上,2008年11月,中国国内平均油价是6.25元/公升,比3.46元/公升的价格,整整高了2.79元。韩晓平说,2.79元,就是中石油、中石化的“超额利润”。值得注意的是,2.79元中,不包括它们正常的利润和财政补贴。以保守的全国每个月耗油1000万吨计算,这就意味着每月有268.7亿元落入企业“口袋”。

回过头来看发改委等4部位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提到: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那么我们可以从数字背后来解读这一条款:

1、发改委承认了“目前成品油可以降价”这一社会呼声。因为燃油税开征后,现在的汽油价格中的0.8元和柴油中的0.7元将与之前的消费税一起划入税收范畴,不再属于油企。而这也就表明了发改委认同了在目前油价的基础上汽油和柴油分别降低0.8元/升和0.7元/升仍可以保证油企的合理利润。

2、发改委以“燃油税”的契机给予了油企额外的补贴,根据计算结果,这一数字接近155亿,相当于在发改委等4部位的燃油税征求意见的安排下,老百姓每天又要多花5个亿“补贴”油企。

院会议11月26日审议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就说明,决策层在11月26日就已经认可了“目前成品油可以降价” 这一呼声,而燃油税现在公布的实施时间是2009年1月1日,整个12月份的31天时间,决策层完全是在“默认”油企赚取“政策利润”。在社会呼吁油价的声浪下,发改委用燃油税征求意见一事掩盖了成品油价下调的真实需求,而让油企名正言顺地获取“政策利润”,或者说是“变相补贴”。

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

1、汽油、柴油吨/升比

根据6月20日的成品油价调整方案,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980元和5520元调整为6980元和6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7540元和704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5950元调整为7450元。

由此可以计算出官方汽油、柴油吨/升比(即一吨相当于多少升):

汽油吨/升比=(7540-5980*1.08)/0.8=1350

柴油吨/升比=(7040-5520*1.08)/0.92=1170

2、汽油、柴油月度消耗量

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数据,10月份全国汽油产量541.67万吨,柴油产量1177.68万吨。

12月数据参考10月数据。

3、油企的“政策利润”

根据汽柴油月度消耗量以及汽油、柴油吨/升比,油企的政策利润为:

541.67万*1350*0.8+1177.68万*1170*0.7=154.95亿

需要注意的是,这154.95亿并不是油企的全部利润,而只是油企额外享受到的属于燃油税范畴的“政策利润”,除此之外,油企的“合理利润”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因为按照53美元的国际原油价计算的成品油理论油价是2.93元/升,而去掉属于“政策利润”和现行燃油消费税之外的汽油油价仍高达5.25元/升,也就是说目前油企的“合理利润”的数字为2.32元/升,总的利润是多少就没必要再去细算了。

食用植物油征收消费税吗

投顾点评:受OPEC+谈判破裂影响,周一国际油价涨破77美元,创近三年新高。市场的聚焦开始转向OPEC+的分歧会否扩大化,预计OPEC+产出政策不确定性引发的利空短期内还将形成下行压力,但持续时间或不会太久,OPEC+是否将在8月初既定会议前再次举行磋商,值得密切关注。从成本端来看,近期国际油价运行在70元/桶上方,尽管市场对于OPEC未来供应调整仍有猜测,但短期来看,考虑到夏季出行旺季到来,预计成品油消费将对油价形成支撑。在全球经济数据逐步回暖背景下,建议关注产业链龙头标的:中国石化(600028)、中油工程(600339)、荣盛石化(002493)、恒逸石化(000703)、东方盛虹(000301)、卫星石化(002648)、桐昆股份(601233)、万华化学(600309);给予“超额配置”建议。

风险提示:油价及化工品价格大幅波动;地缘政治影响

(投资顾问林旭锐注册投资顾问证书编号:S0260615100004)

研报来源:

研报名称:《石油化工行业:油价推动上游板块业绩提升,再次验证大炼化盈利稳定性-2021年半年报业绩前瞻》

分析师姓名:谢建斌

发布时间:2021-7-8

发布机构:申万宏源

详细内容:

原油价格同比、环比上涨,成品油价格上调:2021年4、5、6月Brent原油均价分别为65.3、68.3、73.4美元/桶,波动区间为62.2—76.2美元,2021Q2均价为69.1美元/桶,环比上涨12.7%,同比上涨106.9%,收于75.1美元/桶。2021Q2汽油、柴油价格累计上调4次,下调0次,累计汽油、柴油价格累计上调600元/吨、580元/吨。

新加坡炼油价差、乙烯裂解、PDH、丙烯酸与丙烯、煤制甲醇、聚酯产业链价差环比扩大:2021Q2新加坡催化裂化价差为3.9美元/桶,炼油价差环比增长0.4美元/桶。2021Q2石脑油裂解乙烯平均价差为274美元/吨,环比增长84美元/吨;丙烷脱氢平均价差为388美元/吨,环比增长64美元/吨;丙烯酸与丙烯价差3701元/吨,环比增长49元/吨;丙烯酸丁酯价差7259元/吨,环比收窄174元/吨;丁二烯与石脑油平均价差449美元/吨,环比增长102美元/吨。聚酯产业链方面,2021Q2PX与石脑油价差为254美元/吨,环比增长44美元/吨;PTA-0.655*PX价差为552元/吨,环比增长33元/吨;

POY-0.86*PTA-0.34*MEG平均价差1605元/吨,环比增长170元/吨。

行业重点公司2021第二季度业绩预测如下:油价上行带动上游开板块盈利能力持续提升,炼油盈利好转,中国石油——油价上涨释放业绩弹性,预计净利润253亿(同比增长390亿元,QoQ-9%);中海油服——受国内油气增储上产政策及油价复苏共同利好,预计净利润7.4亿(YoY+29%,QoQ+308%);海油工程——主营业务FPSO订单向好,作业量持续提升,预计净利润3.5亿(YoY+472%,QoQ+192%)。炼化一体化企业受益油价上行及产业链一体化带来的盈利稳定性,荣盛石化——浙江石化二期逐步投产,炼化一体化盈利稳定,聚酯产业链价差扩大,预计净利润40亿(YoY+102%,QoQ+53%);恒逸石化——文莱项目受益成品油价差扩大,涤纶长丝景气向好,预计净利润15亿(YoY+38%,QoQ+24%);恒力石化——炼化一体化盈利稳定,PTA受益产业链一体化带来的成本优势,预计净利润44亿(YoY+30%,QoQ+7%);东方盛虹——聚酯价差扩大,预计净利润为7亿(同比增长8.3亿元,QoQ+16%);桐昆股份——受益聚酯价差扩大,预计净利润23亿(YoY+291%,QoQ+33%)。石油化工企业方面,卫星石化——丙烯酸及酯价差维持高位,产销量环比提升,预计净利润13亿(YoY+175%,QoQ+13%);广汇能源——受益煤制、甲醇、天然气等品价格上涨,预计净利润为5.7亿(YoY+47%,QoQ-29%) ;宝丰能源——公司受益焦炭景气上行,预计净利润16亿(YoY+26%,QoQ-7%)。

投资建议:1)从竞争力、盈利稳定性、产能投放一体化的大炼化角度,重点推荐荣盛石化、恒逸石化、恒力石化、东方盛虹、桐昆股份。2)乙烷制乙烯的成本优势,及丙烯产业链受益角度,重点推荐卫星石化。3)油价反弹、煤化工成本优势和长期成长性,重点推荐宝丰能源。4)油价大幅上涨的弹性,同时从海外上游缩减资本开支、国内加大能源安全保障角度,建议关注中国石油、广汇能源、中海油服、海油工程、中油工程等。

风险提示:油价及化工品价格大幅波动;地缘政治影响。

栏目说明

本资讯栏目名称为《新财富首席解读》,主要内容为我司投资顾问对新财富获奖分析师的研报进行解读,是我司投资顾问对研究报告的再次加工,非新财富分析师本人解读相关公司、行业或市场,特此说明。

法律主观:

政策:燃油全额征收 消费税 日前,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宣布对燃油全额征收消费税,调整后税率将为之前制定税率的3倍左右,税负调整追溯至1月1日。自2006年4月中国开始向燃油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但起始税率仅为全额税率的30%. 据悉,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解读:燃料油消费税≠燃油税 此次实行的燃料油消费税是国家对企业消费燃料油这种商品所征收的一种消费税。而我们一直所说的燃油税是指从燃油中直接收取公路养护费、道路通行费、过桥费和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的燃油附加费。二者并不是同一件事情。 因此,从字面意思上也可以了解,燃料油消费税多是针对汽油加工及油电厂等企业,与消费者相对较远。但是,如果全额征收消费税的压力对于企业过大,终端市场涨价在所难免。如在上调政策之内的润滑油,日前由于基础油价格上调,润滑油也出现上涨势态,如一桶普通壳牌(4L装)原先价格在90多元,眼下已经上涨到120多元。而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上调与全额征收燃油税政策的压力增大,价格不排除进一步上涨趋势。但是,总体来看,由于此项政策没有涉及到汽油与柴油,应对消费者负担不会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