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调整窗口3月17日24时开启_油价18日调整
1.下一轮油价调整是涨还是跌?
2.8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还调整吗?
3.油价调整时间日历
2020年油价调整时间表:
点击进入:今日油价查询。
1月油价调整时间:1月14日24: 00。
2月油价调整时间:2月4日24: 00,2月18日24: 00。
3月油价调整时间:3月3日24: 00、3月17日24: 00、3月31日24: 00。
4月油价调整时间:4月15日24: 00、4月29日24: 00。
5月油价调整时间:5月18日24: 00。
6月油价调整时间:6月1日24: 00、6月15日24: 00。
7月油价调整时间:7月1日24时、7月15日24时、7月29日24时。
8月油价调整时间:8月12日24: 00,8月26日24: 00。
9月油价调整时间:9月9日24: 00,9月23日24: 00。
10月油价调整时间:10月15日24时,10月29日24时。
11月油价调整时间:11月12日24: 00,11月26日24: 00。
12月油价调整时间:12月10日24: 00,12月24日24: 00。
注意:
2020年油价调整时间表是根据院发布的2020年节日时间表,成品油调整周期为1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油价调整窗口将在10个工作日之后开启一次,但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和法定节日。如有错误,请以国家通知为准。
另外,油价调整窗口调整为当天24: 00,也就是说第二天执行最新油价,需要加油的车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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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轮油价调整是涨还是跌?
2021年油价调整日历:
1月15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185、180元/吨(约0.14元/升)。
1月29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75、70元/吨(约0.05元/升)。
2月18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75、265元/吨(约0.21元/升)。
3月3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60、250元/吨(约0.2元/升)。
3月17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35、230元/吨(约0.18元/升)。
3月31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225、220元/吨(约0.18元/升)。
4月28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100、95元/吨(约0.08元/升)。
5月14日24时 汽、柴油均上调100元/吨(约0.08元/升)。
6月11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175、170元/吨(约0.14元/升)。
6月28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225、215元/吨(约0.18元/升)。
7月12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70、65元/吨(约0.05元/升)。
7月26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100、95元/吨(约0.08元/升)。
8月23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250、245元/吨(约0.20元/升)。
9月6日24时 汽、柴油均上调140元/吨(约0.12元/升)。
9月18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90、85元/吨(约0.07元/升)。
10月9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345、330元/吨(约0.27元/升)。
10月22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调300、290元/吨(约0.24元/升)。
11月19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95、90元/吨(约0.07元/升)。
12月3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430、415元/吨(约0.35元/升)。
12月17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下调130、125元/吨(约0.1元/升)。
12月31日24时 汽、柴油分别上涨140、135元/吨(约为0.11元/升)。
2021全年累计 汽、柴油分别上涨1485、1430元/吨(约为1.18元/升)。
油价最新消息
12月31日24时油价调整最新消息,本轮油价上涨,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40元和135元,对应油价上涨0.11元/升左右。对应全国最新油价平均值参考:92号汽油:7.11元/升;95号汽油:7.60元/升;98号汽油:8.62元/升;0号柴油:6.80元/升。
8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还调整吗?
下一轮油价调整是跌。
随着国际油价整体下降,国内成品油价预测下调幅度逐步扩大,国内第四、五个工作日参考的各项关键指标足以说明这一点,比如原油变化率分别为-1.19%和-1.40%。
油价分析
9月18日才是新一轮油价调整的日子,现在我们看到的油价是9月3日调整的油价。据国家发改委消息,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19年9月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15和105。
调整后,各省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折合每升89#汽油涨0.08、92#汽油涨0.09。95#汽油涨0.09、0#柴油涨0.09。本轮调价后,全国大多数地区汽车92#汽油零售限价每升价格在6.4-6.6。
预计下调幅度依次为45吨、60吨,尤其第五个工作日对应的国际油价呈现微幅反弹,但国内成品油预测下调幅度继续扩大,较前一个工作日下调1吨,并且搁浅局面被打破,油价呈现下跌状态。
油价调整时间日历
发改委18日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2017年8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8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8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发改委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油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等经营活动的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指汽油、柴油。石油价格包括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成品油价格根据流通环节和销售方式,区分为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条 原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成品油区别情况,分别实行指导价和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向社会批发企业和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向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定价。
第二章 价格制定与调整
第五条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含)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七条 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特殊情形结束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
第八条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本办法第五条确定。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加(减)地区间价差确定。
地区间价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运杂费等因素核定。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不高于每吨100元。省际之间价差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成品油零售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在每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减运杂费确定。运杂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成品油批发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强制配送。
第十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社会批发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价差不得低于每吨400元。
第十一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扣减流通环节差价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汽油、柴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非标准品价格按照标准品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的系数。
第十五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汽油、柴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
第十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 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章价格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经营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油价调整时间表
1月油价调整时间:1月14日24时。
2月油价调整时间:2月4日24时,2月18日24时。
3月油价调整时间:3月3日24时、3月17日24时、3月31日24时。
4月油价调整时间:4月15日24时,4月29日24时。
5月油价调整时间:5月18日24时。
6月油价调整时间:6月1日24时,6月15日24时。
7月油价调整时间:7月1日24时、7月15日24时、7月29日24时。
8月油价调整时间:8月12日24时,8月26日24时。
9月油价调整时间:9月9日24时,9月23日24时。
10月油价调整时间:10月15日24时,10月29日24时。
11月油价调整时间:11月12日24时,11月26日24时。
12月油价调整时间:12月10日24时、12月24日24时。
油价趋势走向2022
2022年油价预测最新消息,2021年以来,受不少利好因素刺激,国际油价向上走势表现强劲。其中全球多地库存数据下降、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及非欧佩克产油国维持减产的决定、疫苗接种。
需求持续反弹等因素都对油价上涨形成支撑,纽约轻质期货价格曾在2021年10月攀升至2014年以来的新高,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也处在近3年来的高点。展望2022年,市场对油价看涨的情绪依然强烈,但同时伴随着高度不确定性。
环保打压了石油供给,比如美国页岩油。各国大力发展新能源,也会让传统能源的投资减少,客观上造成长期的供给不足,从而抬升油价。而且,要大力发展新能源,也需要传统能源的价格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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